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