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四十八条有效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结果,由本级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是否有效,并在五日内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3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