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决策、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实验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省人民政府设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实验区的行政管理机关。

省人民政府委托郑州市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管委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