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申请者在申请品种审定、登记、认定和引种备案过程中有欺骗、贿赂等违法行为的,记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受理其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