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优化宜居宜业环境第六十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诚信文化的宣传普及,提高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宣传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促进政府守信、企业守信、公民守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