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第五十二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部门、事项、对象、措施、设定依据、流程、结果、层级等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