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