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古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大同古城保护修缮技术规定,对历史城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形态、高度、体量、结构、色彩、材质、施工工艺,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等予以规范。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