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取退水管理、水土保持、水量调度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