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钱塘江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及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钱塘江河道内通航河段,同时适用航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