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综合治理专项经费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城镇社区的群防群治工作,除政府财政适当补贴以外,按照自愿原则,由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