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二条未标注大众传播媒介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机构经营管理。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调查采访形式发布广告。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