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美丽乡村建设行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实现乡村全面发展和有效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