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血站和医疗机构执行献血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投拆、举报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献血者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