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章 治疗与管理第四十条有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的工作可能传播、扩散艾滋病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调整工作,所在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调整其工作岗位,但不得因此解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并对其病状及调整原因承担保密责任。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