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开会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拟订,并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需要临时调整议程的,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