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丧葬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应当逐步建立本辖区的殡仪服务中心。殡仪服务中心应当对遗体运送、防腐、整容、火化等提供服务,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