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开发,实现秸秆高效综合利用。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