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第四章 工作机制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河流日常保洁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做好河流日常保洁工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