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锰矿资源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开采锰矿资源应当依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占用费和资源税。矿业权出让收益和矿业权占用费除上缴中央财政的以外,其余部分全额用于自治县的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生态恢复管理。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