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国外聘用研究开发人员,或者接受国外组织和个人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