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和保障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和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