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坚持政府推动、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控制和管理。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