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办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