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