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 则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5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