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汽车交通,引导绿色出行,保障城市公共汽车安全有序运营,保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