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996年1月11日、1997年11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哈尔滨市人工防雹管理条例》和《关于修改〈哈尔滨市人工防雹管理条例〉的决定》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