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废止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尊重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公民的丧葬习俗,应当合理安排公墓建设用地和资金,并做好管理工作。

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公民,凡本人生前留有遗嘱或者家属自愿实行火化的,任何人不得干涉。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