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环城防护林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间完成林带营造任务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以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二倍以下罚款;(二)在林带内间作高棵、藤蔓作物和其他有碍树木生长植物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