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民族关系第五十六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各民族特殊问题时,必须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