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旅游业,制定旅游规划,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开发旅游资源和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品牌。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建设、逐步完善的原则,对以漾濞历史文化名城和石门关为重点的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管理和开发。

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