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第八条有效殡葬服务机构可以为居民提供祈福墙、追思纪念房间等文明祭祀场所。鼓励居(村)民委员会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集体祭祀活动,为文明祭祀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