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与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设置供水、供电、供气、停车场、厕所、通讯设施、无障碍设施等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在明显位置设置规范的导向、安全警示标志牌,并公示咨询、投诉和救助的联系方式。旅游景区开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听取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意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