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促进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单位安排错峰休假;鼓励单位调整作息时间,为职工周五下午和周末休闲旅游提供便利。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地方性节假日期间,相关单位可以采取鼓励措施,引导公众出游。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