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自治区推动发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新型技术交易市场,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技术交易当事人提供交易条件,推动跨区域、跨境技术转移,促进优质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内转化。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