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第四章 宣传教育第二十八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制作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公益宣传片和文艺作品,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增强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意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