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四章 健康服务/第二节 基本健康服务第七十二条有效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发布居民卫生健康服务手册,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提供机构、获取途径以及基本医疗服务就医指引等,并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加强服务管理和绩效考核。基层医疗联合体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应当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