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三章 健康促进第四十条有效居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自身健康管理责任,树立健康理念和健康心态,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健康素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