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居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自身健康管理责任,树立健康理念和健康心态,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健康素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