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社会各界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倡导健康养老新理念,营造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风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