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六十三条已修改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捐赠、捐助、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事业。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