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融资便利第八十四条有效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融资便利。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