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五十三条有效取消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行政许可不得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施工报建实行告知承诺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