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规范监管第一百一十六条有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百一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