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办好教师进修学校,鼓励教师在职学习,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支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定期轮换等措施,组织教师到贫困山区任教,对在教学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