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贫困山区各项事业建设。增加对贫困山区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山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对缺乏生存条件的农户,实行易地扶贫开发。帮助山区建设集贸市场,发展商品经济。加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