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