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第四章 户外广告设置与维护第二十四条有效牌匾设置人应当保持牌匾清洁、美观、完好,保障使用安全。牌匾污渍明显、残缺破损的,应当及时更换、修复。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