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七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地方法规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