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每年公历11月25日是自治县成立纪念日,全县放假1天。同月为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每年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放假,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自治县内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都应当受到尊重。

地方法规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